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2016〕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7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席玉宝
副 组 长:高 升、钟 晨、金 涛、余涛
督 查 组 组 长:袁德水
督查 组 副 组 长:黄德春
秘 书:岳建军
面 试 组 成 员:
组 长:高 升
成 员:魏登云、何 斌、周 坤、方 敏
二、招生专业
体育学和体育;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
9月28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
(二)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相关学院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
复试为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推免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复试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六)10月20日前学院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录取材料报送学校研招办,具体有:
1、拟接收推免生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2、复试情况记录表(推免生专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推免生体检表(注明学院、专业)
4、政治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