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其分值
|
二级指标及其分值
|
师德师风(基本分)[20分]
|
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5分]
|
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5分]
|
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5分]
|
对研究生就业指导的情况。[5分]
|
人才培养(基本分)
[40分]
|
教学情况[10分]
|
指导过程[10分]
|
日常管理[10分]
|
所指导研究生培养情况[10分]
|
科研工作(基本分)
[40分]
|
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人文社科类导师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2篇或二级刊物1篇、三级刊物论文2篇;理工类导师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一级刊物1篇、二级刊物3篇;(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相当于1篇一级论文);
3、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字数文科超过10万字、理工科超过5万字的学术专著(含编著、译著)1部以上;
4、主持完成省部级鉴定成果1项以上,或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第1)1项以上、或获具备有效名次的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2、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科类5万元以上、文科类0.5万元以上;
3、人文社科类导师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三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理工类导师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刊物3篇;(艺体类同级别的创作、表演或大赛获奖可以代替1篇论文,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可以代替1篇一级论文)
4、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字数文科超过8万字、理工科超过4万字的学术专著(含编著、译著)1部以上;
5、主持完成省部级鉴定成果1项以上,或获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4、二等奖前3,三等奖第2)1项以上、或获具备有效名次的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2、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到账科研经费工科类5万元以上、文科类0.5万元以上;
3、在四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国家专利1项;
4、获得《安徽师范大学科研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中艺体类业绩奖励。
|
附加内容(附加分)
[累计最高为20分]
|
所指导硕士生获安徽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生导师加10分/篇,博士生导师加5分/篇].
|
所指导学位论文在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结果为优秀[加5分/篇]
|
所指导的研究生获校优秀学位论文、所指导硕士生在学期间获厅局级以上科研奖(研究生排名为一)[硕士生导师加5分/项,博士生导师加3分/项] .[两项累计最高加6分]
|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加5分]
|
附加内容(附减分)
|
所指导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减5分]
|
所指导学位论文在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结果为不合格[减5分/篇]
|
所指导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结果有不合格[减5分/篇]
|
说明:1.考核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为20分,满分为120分。
2.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
3. 刊物分类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导师考核表.doc